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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选拔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1-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发展,发现并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学校将于2021年3月组织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参赛对象

凡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生申报。要求论证严密、文字简洁、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字数限制在8000字以内。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学术论文字数限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限15000字以内。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组队要求

每人仅限参加1组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作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或确定为)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项目每支队伍不超8人,个人项目不超3人。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其他说明

(一)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作品,在报名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二)增加作品自查环节,凡是提交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的作品需提供主流学术论文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5%。对于无相关查重报告的作品将不予校内评审。

(三)正式提交作品中需要隐匿作者、指导教师、所在单位等信息,如需必要表述可以用A某或ABC单位等方式予以替代。

(四)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供必要材料、作品不符合参赛要求、学生一人参加多组作品、作品涉嫌抄袭造假等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